北京互联网法院:两小时完成一起纠纷调解的背后


荐读——


日前,人民法院报刊发了《北京互联网法院:诉源治理有新“招”》,文章分享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枫桥经验”。促进纠纷早化解、快化解,从源头上化解纠纷,这是诉源治理的新路子。借助调解平台的“云呼”功能,188金博网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何剑华仅用了两个小时就在线上完成了一起纠纷的调解。


以下为全文。


北京互联网法院坚持赓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多元解纷、诉讼服务、诉源治理等工作融入党建工作,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便民诉讼质效,促进纠纷早化解、快化解,减轻人民群众诉累,走出诉源治理新路子,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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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赋能 “互联网+” 拓宽多元解纷新格局


“不需要注册登录,输入六位数字调解码,我就能直接上线进行视频调解,不用去北京就能打官司,节约了时间和成本。”远在湖北的当事人李某说。


这是一起涉及“仙鹤”插画的著作权案件,原告系“仙鹤”系列插画作品的著作权人。原告在某电商平台发现,被告未经其允许,在其店铺内销售“仙鹤”系列插画作品的服装商品。该案由188金博网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何剑华负责调解。被告拒绝给予原告赔偿,认为自己未侵权。经过何剑华多次线上调解、专业疏导,被告最终认可了侵权事实。短短两个小时,这起案件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


北京互联网法院秉承智能化、信息化、便民化、“互联网+”的建设理念,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运用。实现全流程“云”调解,建立融合在线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调解协议自动生成、在线司法确认等为一体的多元调解平台,真正实现当事人线上“一站解纷争”。

为了让调解员不受场地的限制,不再拘泥于使用固话坐班,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发多元调解平台“云呼”功能,调解员可以直接在平台页面上点击“电话云呼”进行电话呼出,联系当事人进行电话调解。


“有了‘调解云呼’,我们律师调解员在任何具备上网条件的地点都可以电话联系当事人进行调解,系统会自动给当事人发送短信,告知调解员联系过他。”调解员白小莉介绍说。该功能的推广运用,打破了调解的时空限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方便当事人尽快解决纠纷。


“‘调解云呼’功能的开发,真正打通了调解员一站式在线调解的‘最后一公里’。”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庭长赵长新介绍说。


北京互联网法院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平台调解、律师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组织体系,扩宽多元解纷格局。充分利用调解平台在线调解优势,在全市首次吸纳2家具有异地调解资质的调解组织加入调解组织行列,提高跨区域案件的调解质效。面对金融案件激增的新形势,他们又吸纳2家金融纠纷多元调解组织专门进行金融案件多元调解工作。


在2021年民事案件多元调解+速裁工作中,依托“互联网+”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北京互联网法院调解成功案件数量合计13820件,居全市法院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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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 多元解纷 开辟新路径


为进一步实现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预防性化解,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方便当事人尽快解决纠纷,2020年起,北京互联网法院以多发的图片版权纠纷为切入口,积极探索建立党委领导、府院联动、规则引领、多方参与、科技支撑的诉源治理新模式,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形成“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的诉源治理模式。


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签署“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战略合作协议,创新运用区块链技术,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天平链”与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链”进行双链对接,当事人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进行要素式立案时,输入登记证书编号等信息,可立即获取上链数字登记证书进行核验,并可跨链调取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存档的图片版权登记材料,大幅降低权利人举证难度。


“只需一键操作即可调取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存档的涉案图片版权登记材料。涉案原图、权属说明、作品登记申请表等情况一目了然。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降低维权风险,又节约了庭审时间。”审理了近千起涉网版权纠纷的立案庭速裁法官张博说。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可信赖性,当事人对于证据的争议减少,提升了庭审效率,促成了大量案件的调解。


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还与首都版权协会建立“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以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和非诉调解平台的对接为基础,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共同化解纠纷。当事人从电子诉讼平台可一键进入在线非诉调解平台接受专业组织的“云端”调解,调解成功可优先进行司法确认。非诉调解平台设立法院“云工作站”,法官及时在线提供专业指导。


为进一步畅通诉非对接,推动在线调解一体化运行,2021年下半年,北京互联网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云调E+”非诉平台,29家特邀调解组织以“开店”形式统一入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在线调解服务。


在一批涉及4000余张图片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中,由于图片数量多、标的额大,原、被告双方僵持不下。依托“云调E+”非诉平台,三个调解组织通过一键发送案件信息告知当事人、“云呼”一键拨号联系当事人沟通案件、邮件电子送达证据材料等高效简便的方式,联合对当事人进行在线非诉调解,当事人最终成功达成和解,双方还就另外涉及15名摄影师、6万余张图片的版权纠纷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在诉前成功化解了纠纷。


2022年,“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的诉源治理模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表示:“我们充分相信,该模式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托府院联动、强化司法引领、统筹诉非衔接,既能为涉网版权解纷按下‘快捷键’,又能促进涉网版权纠纷诉源治理体系化集成运行,实现抓前端、治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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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共建 多元解纷 职能再延伸


“网店经营者不能随意使用网络上搜索到的明星肖像用于店铺商品的宣传,这是一种肖像权侵权行为。售卖明星同款商品也是蹭热度的行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法官袁建华正对电商平台的商家进行一场新颖的“普法直播”。


普法直播间正是设立在淘宝卖家平台——千牛平台的法律工作站。作为线上审理案件的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升级完善“线上功夫”,将诉源治理“直通车”开到线上。


依托“云筑枫桥”党建品牌,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充分激发五个党小组活力,助力多元解纷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网格……每个党小组分别领取任务,充分实现解纷资源集成,深化矛盾多元化解。


袁建华的普法直播正是一个缩影。针对各大购物平台产生的大量知识产权纠纷,仅靠审一案、判一案,不仅效率低,也无法解决根源问题。大量案件的涌入,不仅给法院带来极大的审判压力,各平台商家也因为频频被起诉造成经济压力,如何减少纠纷产生,便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问题。


“主要方便群众及时预防、化解纠纷,不懂法律更容易侵权,双方当事人矛盾也容易激化,我院已经在12家知名互联网平台建设法律服务工作站,上线诉讼风险评估、诉讼服务指引等,定期推送典型案例、直播普法,就是为网民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纠纷解决的结果预判、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袁建华说。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发挥“云筑枫桥”党建品牌作用,与附近社区、物业、高校、商超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每月固定时间走进基层进行现场普法宣传,让群众了解互联网法院,让法官、法官助理了解群众需求,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完善司法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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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诉服 为民司法 永不止步


“我想了解案件进展,着急联系法官,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拨打了12368热线,没想到很快就有了回应。”家住上海的周某说,自己的摄影作品被某公众号盗用,案件现已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


“没想到,事后我还接到了法院的回访电话。找法院办事,我不仅打得通电话,找得到法官,等得到回复,事后还能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周某开心地说。


立案庭还通过图虫网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宣传直播活动,向线上群众介绍了12368热线集联系法官、案件查询、诉讼咨询等多项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特色,回答了群众对具体操作流程的询问。


2021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来自12368、电子诉讼平台等渠道的各类工单达4万余次。每月抽取13%的工单进行回访。经回访,工单办理满意率达98%,真正发挥工单了解诉求、即时响应、信息互通的纽带作用,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持续推动智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北京互联网法院结合12368诉讼服务热线经常遇到的问题,对“E法官”在线问答素材库内容进一步完善,为当事人提供菜单式诉讼服务。“E法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为原型的人工智能虚拟分身,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的诉讼指引。


“我想知道购物平台买到假货能不能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于是登录了法院官网‘智能导诉’模块,点击‘案由解析’,没想到,这里有非常详细的关于‘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诉讼指引,而且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电商平台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这些我关心的问题都一目了然,就像法官本人亲自给我解答一样。”某大学的大三学生王某表示,近期他在电商平台买到假货,通过“E法官”了解了诉讼知识,心里更有底气维权了。


目前,“E法官”智能问答下的导诉信息实现了三级导诉,每一级导诉都有不同的分类,形成了“4+18+112”的菜单式服务,问答内容更全面、细化、有针对性,为当事人提供全时空在线、全流程诉讼指导,让司法温度触网可及。


北京互联网法院着力拓展多元调解资源向一站汇聚,着力促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不断拓展纠纷多元化解渠道,进一步健全诉前调解、立案、速裁审判分层递进、诉非衔接、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下一步,北京互联网法院将不断进行司法和技术赋能产业的变革性创新,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和网络空间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的司法需求,让“互联网+”诉源治理不断出新“招”。